近日,省住建廳印發《關于滄州市石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法建設案等23起典型違法案件的通報》,對滄州市石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進行行政處罰。 根據通報,部分企業因違反規劃審批內容進行建設受到了行政處罰。其中,滄州市石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石潤綠景園二期項目的開發建設中,違反規劃審批內容進行建設,地下車庫少建18417平方米,33#樓增建地上建筑面積111平方米。依據《城鄉規劃法》第64條的規定,滄州市城鄉規劃局對其作出罰款406.95萬元的行政處罰。 此外,部分企業因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受到了行政處罰。 具體通報名單: 一、滄州市石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反規劃審批內容建設案 該公司在石潤綠景園二期項目的開發建設中,違反規劃審批內容進行建設,地下車庫少建18417平方米,33#樓增建地上建筑面積111平方米,其行為違反了《城鄉規劃法》第43條的規定。依據《城鄉規劃法》第64條的規定,滄州市城鄉規劃局對其作出罰款406.95萬元的行政處罰。 八、滄州通泰泛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案 該公司在泛海時代居住區(禧福荷堂)B組團(F地塊)2#住宅樓、A組團(D地塊)地下車庫、D7#商業樓項目的開發建設中,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其行為違反了《建筑法》第7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13條的規定。依據《建筑法》第64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57條的規定,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62.65萬元的行政處罰。 九、信友(滄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案
該公司在信友城市之光8#9#附屬裙房商業及一期地下車庫、20#、22#樓、寫字樓及一期地下車庫項目的開發建設中,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其行為違反了《建筑法》第7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13條的規定。依據《建筑法》第64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57條的規定,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47.25萬元的行政處罰。 十、泰合隆興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案 該公司在“泰合星耀城”7#樓、地下車庫、1-1#商業樓項目建設中,未取得建筑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其行為違反了《建筑法》第7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13條的規定。依據《建筑法》第64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57條的規定,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143.15萬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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